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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国内与室内环境相关的政策法规汇编

    2007-06-28 16:54:54

    室内空气中氮氧化物卫生标准GB/T 17096-1997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中氮氧化物的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和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空气的监测和评价,不适用于生产性场所的室内环境。
    卫生要求
    室内空气中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计)日平均最高浓度规定为0.10mg/ m3。
    3.监测检验方法
    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11批准 1998-12-01实施

    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 GB/T 17094—199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标准值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空气的监测和评价,不适用于生产性场所的室内环境。
    2.标准值
    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标准值≤0.10%(2000mg/ m3)
    3.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的监测检验方法见附录A。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11批准 1998-12-01实施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T 17095-1997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及采样器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空气监测和评价,不适用于生产性场所的室内环境。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 particulate matter
    指能进入呼吸道的质量中值直径为10μm的颗粒物(D50=10μm)。
    2.2粒径单位;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aerodynamic diameter
    指在低雷诺数的气流中与单位密度球具有相同末沉降速度的颗粒直径。
    卫生要求
    室内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为0.15mg/ m3。质量中值直径为10μm。
    监测检验
    4.1采样器要求D50≤10+1μm,几何标准差δg=1.5+0.1。
    4.2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测定方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11批准 1998-12-01实施
     
    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 GB/T 17093-1997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标准值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空气监测和评价,其他室内场所可参照执行。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9663-1996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9981-88 农村住宅卫生标准
    GB 11727-89 住宅居室容积卫生标准。
    标准值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规定掸击法≤4000cfu/m3;沉降法≤45cfu/皿。
    4.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监测检验方法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执行。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11批准 1998-12-01实施
     
    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 JC 518-93
    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石材产品中放射性镭?26、钍?32、钾?0、比活度的分类控制值和产品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与天然石材产品的分类,也适用于对石材矿床勘察中放射性水平的预评价。
    2.术语、符号
    2-1 天然石材产品
    由采掘地表(下)的大理石、花岗岩、石灰岩和板岩等岩石经锯切、抛光等物理方法加工而成的石质建筑材料,包括块料、板料和磨光的饰面板材;不包括用于骨料或人造石料的碎石或石粉。
    2-2 岩石γ编录
    是用γ辐射仪在岩石露头上或在山地掘露工程中详细测量γ射线强度的一种探矿方法。
    2-3 CRa 、CTh、CK、分别为天然石材产品中镭-226、钍、钾-40的放射比活度,单位为Bq·kg-1。
    2-4
    CeRa为镭当量浓度。天然石材产品的放射性比活度主要来自镭-226、钍-232、及钾-40,可按其放射性核素含量与室内γ照射量率的表达式归一化,用镭当量浓度表示之,单位为Bq·kg-1。本标准定义镭当量浓度CeRa=CRa+1.35CTh+0.088CK。
    3.分类
    天然石材产品根据放射性水平划分为以下三类。
    3-1 A类产品
    石质建筑材料中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式(1)和式(2)的为A类产品,其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CeRa≤350 Bq·kg-1 …………………………………………(1)
    C Ra≤200 Bq·kg-1 …………………………………………(2) 
    3-2 B类产品
    不符合A类的石质建筑材料而其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式(3)和式(4)的为B类产品,不得用于室内饰面,可用于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内、外饰面。
    CeRa≤700 Bq·kg-1 …………………………………………(3)
    C Ra≤250 Bq·kg-1 …………………………………………(4)
    3-3 C类产品
    不符合A、B类的石质建筑材料而其放射性比活度满足式(5)的为C类产品,可用于一切建筑物的外饰面。
    CeRa≤1000 Bq·kg-1 …………………………………………(5)
    3-4 放射性比活度大于C类控制值的天然石材,可用于海堤,桥墩及碑石等其他用途。
    3-5 不高于当地天然放射性水平的石质建筑材料,可在当地使用,不受本标准限制。
    4.石材矿床勘察中放射性水平的预评价
    在地质勘察中,必须用本地标准的分类控制值对石材矿床进行放射性水平的预评价。评价准则见附录A(补充件)
    5.产品检测(略)

    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  GB/T 16146—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房内空气中氡及其子体浓度的控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众居住的住房(包括作为住房的地下空间)。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居住性的地面建筑和地下建筑。
    2、 引用标准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 6763 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
    GB/T16147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EJ/T605 氡及其子体测量规范
    3 、控制标准
    住房内氡及其子体对公众的照射是天然辐射源对公众的附加照射。根据其可控程度,将住房分为已建和新建二类,分别给出相应的氡及其子体浓度的控制标准。
    3.1 、对已建住房,可考虑采取简单补救行动来控制氡及其子体照射,使住房内的平衡当量氡浓度年平均值不超过200Bq/立方米。
    3.2 、对新建住房,应在设计和建筑时加以控制,使住房内的平衡当量氡浓度年平均值不超过100Bq/立方米。
    4 、标准实施
    4.1 、新建住房的设计和建造以及对已建住房采取简单补救行动时,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GB6566、GB6763的要求。
    4.2 为控制和降低已建住房内氡及其子体对公众的辐射照射而采取的简单补救行动,包括加强通风、住房内表面喷涂、堵塞墙壁的缝隙等简易而有效的降氡措施,而对住房采用破坏性行动(改建、部分拆除)则是需要慎重考虑的补救行动,需用防护最优化来进行指导。
    4.3 、住房内氡及其子体浓度的测量方法可采用GB/T16147或
    EJ/T605中规定的方法。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15批准 1996-07-01 实施

    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  GB/T 16127-1996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最高容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用各类城乡住宅内的空气环境。
    引用标准
    GB/T 16129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AHMT 分光光度法
    最高容许浓度
    居室内空气中甲醛卫生标准(最高容许浓度)规定为0.08g/m3.
    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的监测检验方法见GB/T 16129。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北京医科大学、辽宁省卫生防疫站、山 东 省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刘君卓、李长善、钟绵华、谷雪兰、秦钰慧。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国家技术监督局195-12-15批准 1996-07-01实施

    健康住宅十五标准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所谓“健康”就是“在身体上、在精神上、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而不是单纯的指疾病或病弱”。据此定义,“健康住宅”就是指能使居住者“在身体上、在精神上、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的住宅,具体来说,健康住宅最低有以下几点要求:
    1、会引起过敏症的化学物质的浓度很低。
    2、为满足第一点的要求,尽可能不使易散的化学物质的胶合板、墙体装修材料等。
    3、设有换气性能良好的换气设备,能将室内污染物质排至室外,特别是对高气密性、高隔热性来说,必须采用具有风管的中央换气系统,进行定时换气。
    4、在厨房灶具或吸烟处,要设局部排气设备。
    5、起居室、卧室、厨房、厕所、走廊、浴室等要全年保持在17`C—27`C之间。
    6、室内的湿度全年保持在40%—70%之间。
    7、二氧化碳要低于1000PPM。
    8、、悬浮粉尘浓度要低于0.15mg/平方米。
    9、噪声极要小于50分则(A)
    10、一天的日照确保在3小时以上。
    11、设足够亮度的昭明设备。
    12、住宅具有足够的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13、具有足够的人均建筑面积,并确保私密性。
    14、住宅要便于护理老龄者和残疾人。
    15、因建筑材料中含有害挥发性有机物质,所以住宅竣工后要隔一段一间才能住,在此期间要进行换气。

  • 绿色建筑概念及发展

    2007-06-07 17:20:52

    绿色建筑概念及发展

     

    1.       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也可称为生态建筑、可持续建筑,从生态环保的观点,可将其定义为: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物料生产、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及拆除过程)中,以最节约能源、最有效利用资源的方式,尽量降低环境负荷,同时为人们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与生活空间【1】。其目标是达到人及建筑与环境三者的平衡优化和持续发展。绿色建筑体系是基于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原则,以绿色经济为基础,绿色社会为内涵,绿色技术为支撑,绿色环境为标志建立的一种新型建筑体系。其主要研究人(生产和生活)、自然与建筑的相互关系;追求三者之间协调和平衡发展;提倡应用可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无污染、高效、节能、节水的建筑技术【2绿色建筑的概念具有综合性,既衡量建筑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又涉及建筑内部环境的质量;既包括建筑的物理性能,如能源消耗、污染排放、建筑外围及材料、室内环境等,也可能涵盖部分人文及社会的因素,如规划、管理手段、经济效益等。绿色建筑概念的提出是人类建筑历史上一个跨时代的变革,它引导建筑行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       国外发展状况及评价体系1

    2.1  国外绿色建筑发展简介

    对绿色建筑的探索和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60年代美籍意大利建筑师保罗·索勒瑞(Paola soleri)把生态学(Ecology)和建筑学(Architecture)两词合并为“Arology,提出“生态建筑学”的新理念。1963 v 奥戈亚在《设计结合气候:建筑地方主义的生物气候研究》中,提出建筑设计与地域、气候相协调的设计理论。1969年美国风景建筑师麦克哈格(LanL . McHarg)在其著作《设计结合自然》一书中,提出人、建筑、自然和社会应协调发展并探索了建造生态建筑的有效途径与设计方法;它标志着生态建筑理论的正式确立。70年代石油危机后,工业发达国家开始注重建筑节能的研究,太阳能、地热、风能、节能围护结构等新技术应运而生,其中在掩土建筑研究方面的成果尤为突出。80年代,节能建筑体系日趋完善,并在英、德等发达国家广为应用,但建筑物密闭性提高后产生的室内环境问题逐渐显现。建筑病综合症(SBS)的出现,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以健康为中心的建筑环境研究因此成为热点。 90 年代之后,绿色建筑理论研究开始走入正规。1991年布兰达·威尔和罗伯特·威尔(Brenda and Robert vale )合著的《绿色建筑:为可持续发展而设计》问世,提出了综合考虑能源、气候、材料、住户、区域环境的整体的设计观。阿莫里.B.洛温斯(A mory B. Lovins )在文章《东西方的融合:为可持续发展建筑而进行的整体设计》中指出:“绿色建筑不仅仅关注的是物质上的创造,而且还包括经济、文化交流和精神等方面。”40多年来,绿色建筑研究由建筑个体、单纯技术上升到体系层面,由建筑设计扩展到环境评估、区域规划等多种领域,形成了整体性、综合性和多学科交叉的特点。伴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国际社会的推广,绿色建筑理念也逐渐得到了行业人员的重视和积极支持。1993年国际建筑师协会第18次大会发表了《芝加哥宣言》,号召全世界建筑师把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列入建筑师职业及其责任的核心。1999年国际建筑师协会第二十届世界建筑师大会发布的《北京宪章》明确要求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建筑师和工程师在新世纪中的工作准则。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建筑领域的重要原则与行动纲领。而绿色建筑的普及与发展将成为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创造亲和自然、健康舒适人工环境的必然道路。

    2.2      国外相关评价体系介绍

    1990年由英国的“建筑研究中心”(Building ResearchEstablishment, BRE)提出的《建筑研究中心环境评估法》(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 BREEAM)是世界上第一个绿色建筑综合评估系统,也是国际上第一套实际应用于市场和管理之中的绿色建筑评价办法。其目的是为绿色建筑实践提供指导,以期减少建筑对全球和地区环境的负面影响。自1990年至今已经发行了多个版本,以保持与建筑实践同步发展。BREEAM 主要包含了一些评估条款,覆盖了管理、能源、健康舒适、污染、运输、土地使用、位址的生态价值、材料、水资源消耗和使用效率九个方面,分别归类于“全球环境影响”、“当地环境影响”及“室内环境影响”三个环境表现类别。

    BREEAM 的启发,不同的国家和研究机构相继推出各种不同类型的建筑评估系统不少参考或直接以 BREEAM 作为范本,如香港的“建筑环境评估法”HKBEAM,加拿大BEPA ,挪威EcoProfile等。

    美国绿色建筑协会( usGBc )编写的 《 能源与环境设计先导 》 ( 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 , LEEDTM )问世于 1995 年。 LEEDTM 评级体系制订的目的是推广整体建筑一体设计流程,用可以识别的全国性“认证”来改变市场走向,促进绿色竞争和绿色供求。这项导则包括场地规划、能源与大气、节水、材料与资源、室内空气质量和创新加分 6 大方面,其每一个方面又包括了 2 8 个子条款,每一个子条款又包括了若干细则,共 41 个指标,总分 69 分。LEEDTM 已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中国,科技部 21 世纪办公楼等 6 幢建筑已申请获得 LEEDTM 的认证(图 11 、图 12 )。 LEEDTM 2000 年发布了 2 . 0 版; 2002 年更新到2.1版,它通过提供一个模板,从而简化了评估文件准备和提交程序;评估对象扩展到已使用建筑的3.0版正在开发中,预计将在 2005 年发布。

    近年来,围绕推广和规范绿色建筑的目标,其他国家都相继推出了各自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例如,德国的生态建筑导则LNB、澳大利亚的建筑环境平均体系NABERS、法国的ESCALE、日本的CASBEE等。

    2.3      国外绿色建筑实例(详见

    待续

     

    3.       我国发展状况及评价体系

    由于我国面临人口压力、能源严重紧缺、生态环境整体恶化以及区域发展不平衡等诸多问题,与欧美国家相比,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这就要求我国的绿色建筑不能机械照搬国外模式。

    3.1.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061116,由建设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主要参照了美国LEEDTM体系,这是我国第一部从住宅和公共建筑全寿命周期出发,多目标、多层次地对绿色建筑进行综合性评价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未完待续

     

    [1] 海外各国绿色建筑评估系统对比报告. http://www.landscape.gov.cn/Html/2005101118320- 1html, 2005,10,11

    [2] 环境保护与绿色建筑. http://www.landscape.gov.cn/Html/2005101118320-1.html,200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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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问量: 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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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数: 6
  • 建立时间: 2007-06-07
  • 更新时间: 200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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