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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房地产政策回顾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1-05 10:51:08 / 个人分类:建筑

2007年1月1日主题词:城镇土地使用税
1月1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正式施行: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倍。还有城镇土地使用税额的提高2倍,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修改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提高两倍,最高税额达30元/平方米。其中,大城市为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为1.2元至24元,小城市为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6元至12元。
■2007年1月17日主题词: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将实行清算式缴纳,取代现行的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法。通知宣告自2月1日起从严征收土地增值税。
■2007年3月16日主题词:物权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作为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律,对于法律体系的完善、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打消了民众对70年使用期满后国家回收土地的顾虑,有利于提高购买不动产的积极性。
■2007年3月17日主题词:央行第一次加息
央行宣布,3月18日起,同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52%提高到2.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12%提高到6.39%。
■2007年4月6日主题词: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发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2007年5月18日 主题词:央行第二次加息
央行决定,自5月1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79%.提高到3.06%;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亦上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39%提高到6.57%;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09个百分点。
■2007年5月23日主题词:加强、规范外商投资
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通知强调,外商投资内地房地产项目必须通过审批。与此同时,未来所有由地方部门审批的外资房地产公司必须上报商务部备案。
■2007年7月20日主题词:央行第三次加息
央行决定。自7月21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3.06%提高到3.33%;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6.57%提高到6.84%。
■2007年8月7日主题词: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这一《意见》被业界称为“24号文”,它标志着政府住宅调控思路的转变,其关键是要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快住房分类供应体制的实施。首次明确提出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其中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2007年8月21日主题词:央行第四次加息
央行决定,自8月22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33%提高到3.6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84%提高到7.0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2007年8月28日主题词:绿色建筑
建设部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目的是为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2007年9月27日主题词:提高房贷首付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9月27日发布通知明确,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2007年9月28日主题词:拍卖建设用地新规
2007年9月28日国土资源部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9月30日主题词:土地供应调控
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保证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作出了部署。其中要求,在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时,要“优先”安排这一部分的用地。在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要根据当地的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明确城市低收入家庭住宅用地的供应规模、布局和供应时序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其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供应总量的70%。依法报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中涉及的住宅用地,必须单独列出,其中廉租住房等的建设用地也不得低于70%。
■2007年10月31日 主题词:限制外商投资
国家发改委联合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其中指出,我国将继续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馆、别墅、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并新增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同时,将“普通住宅用地开发建设”从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
■2007年11月14日主题词: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11月14日,财政部正式公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明确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的八大渠道,这些渠道包括公积金收益,以及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等。该《办法》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2007年11月27日主题词: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统计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其中进一步明确了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办法中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据了解,《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4年起实施至今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07年11月30日主题词: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只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并且只能拥有有限产权,转让时政府可以优先回购,单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也被限定在60平方米左右。
■2007年12月11日主题词:小产权房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改革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严限划拨用地范围。并就小产权房作了明确规定: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使小产权房争议最终有了“最官方”的解释。
■2007年12月11日主题词:二套房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如果已在银行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但是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时,可按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明确了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借款人房贷次数,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二套房”之争尘埃落定。

TAG: 2007 房地产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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