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创新型国家,标准富含专利是重大国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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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3-03 12:05:26
/ 个人分类:原创文章
二、专利写进标准是自主创新的关键
标准鲜活的生命力源于专利技术的创新;专利旺盛的创造力系于标准的更新。陈旧的标准及标准选用落后技术是对生产力活跃性的压制。创新型国家的实现首先是建立标准化的创新机制。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应首先要完成适应构建创新型国家的调整,凡不适应创新力发展的部分均应被迅速调整。
我国对标准与专利的关系讨论近三年来有了很大变化,从“标准中不应含有专利”到“标准不拒绝专利”这种认识虽说是一次质的飞跃,但其仅仅停留在讨论阶段。技术监督总局关于编制标准的导则早于2004年就已颁布实施,其中关于标准与专利关系的规定已与国际接轨了。按理说这个标准编制导则的发布与实施,将对我国的创新能力有巨大的推动。不幸的是,时过三年,我国至今只发布了一份按标准导则编制的标准。从这个角度讲,也可以说目前的技术标准均为非标标准。
难道我们指导经济工作的理论还没有解决吗?非也!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提出早就奠定了我党中心工作转移的理论基础。之后,从“科技创新”到“自主创新”,一次又一次重大国策的调整,都对我国经济工作的标准化指明了方向。“自主创新”才是发展的硬道理,已被人们广泛接受。
这个硬道理焕发了人们的创造力,使我国的经济得到稳定高速的发展。近些年我国专利的授权量激增,反映了“自主创新”的国策深得民心。但是,目前大量优秀专利被拒于标准之外,含有专利的标准被扣压不予发布,或者发布时删去了专利说明的章节。这种对创新力的打压不能不认为是我国经济工作发展进程中的悲哀。当前没有那一项先进技术是不被申报专利的,可以这样认为:实行与不实行把自主的专利写入标准是判别对自主创新国家的建立持积极与不积极态度的分水岭。
我国标准化工作对自主创新国策的不适应日渐凸显。要在标准中富含专利,还是在标准中不含专利,两种截然不一的抉择,取决于战略定位:要迅速做强,还是要落后守旧而丧失机遇。国家专利局授权的专利是国家浩瀚的资源海洋,我们不应无视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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