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须标“耗能量”, 不节能的房子不准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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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5-30 08:49:18
近日从市发改委环资处获悉,为促进节能减排,今年起,我市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必须标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项目不准销售。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严格建筑节能管理,要求新建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标准执行率要达到100%;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项目不准开工建设,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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