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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建筑节能应加快推进

发布: 2006-11-26 00:42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江淮时报 | 查看: 669次

       建筑节能是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关系到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合肥市建委总工程师李向阳日前调查发现,合肥市现在各类建筑约4亿多平方米,自2003年开始每年新开工面积超1000万平方米,但95%以上的建筑都未达到国家节能50%标准。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合肥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大幅增加,能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合肥市建筑能耗约占全市社会总能耗的40%,并呈继续上升趋势。尤其是在城乡建设过程中,由于节能意识不强,执行标准不力,建筑能耗高、利用率低的问题十分突出,建筑节能工作整体水平比较低,不能适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因此,开展建筑节能已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有关人士指出,目前充斥合肥各新建小区的大型玻璃幕墙大观景平台、落地门窗和跃层天窗都是不符合合肥气候条件的高能耗建筑材料。如果合肥的建筑节能仍停留在现有水平上,大量建筑在墙体的保温、导热以及采光、通风上仍需依靠电力能源,那么,城市的能源供应将面临着更大的危机。
   李向阳介绍说,工业产品(如汽车)要达到10-20%的节能效果已非易事,而建筑通过屋面及围护结构的合理设计可以轻松达到50-60%的节能效果。由于建筑物本身的使用寿命远比其他工业产品要长,所以其节能效果意义影响深远。据专家分析,如果到2020年,我国所有城镇建筑都能达到50%节能标准,那么其一年节省的能耗相当于四五个三峡大坝年发电量的总和。
   李向阳认为,目前,绝大多数住宅建筑的建设者、使用者和管理者在建筑节能方面是分离的,经济上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开发商往往着眼于少花钱多盖房子,重建筑面积,轻使用功能。购户住上这种使用功能不健全的房屋,起初还可忍受,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不满意;而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和维护费用上亦必然会逐年增加,而形成新的矛盾。这种能源上的浪费表面看只不过是开发商把经济负担间接转给了居民,而更深层次的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损失。可以说,建筑节能是一件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好事。因此,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从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建筑节能必须由政府主导,并立法建制对建筑节能做出明确的规定。
   目前我国已全面推广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并制订了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强制执行标准。对此,李向阳呼吁  作为致力于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合肥而言,应尽快出台《合肥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并以此来要求各方面主体单位来共同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据悉,合肥市政府已着手开展了这方面工作,并提出了建筑节能工作的目标:市区、开发区新建民用建筑(指居住和公共建筑)从2006年4月1日起,全面施行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从2010年起,施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到2010年,高耗能的既有公共建筑的改造完成30%;到2020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70%,全市民用建筑建造和使用的能源资源消耗接近或达到现阶段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市政府还强调要求,市建委应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建筑节能告知备案制度,推进节能建筑性能测评,要加强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于没有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已经完工的不予验收备案,并责令整改,对不执行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TAG: 合肥 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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