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废物排放与处置状况
一般来讲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工业废物的产生量越少,表明工业废物的产生量得到了有效控制。特别是工业废物处置率越低,说明对废物治理的力度加大,工业废物最终排量减少和对环境污染程度有所降低。2005年,内蒙古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362.6万吨,比上年增长56.6%;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的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5.04吨/万元,比上年减少6.03吨。2005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66.62%,比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而二氧化硫排放量达129.6万吨,烟尘排放量达60.35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45.61,分别比上年增长25.3%、20.7%和27.4%。2005年,内蒙古工业废水处置变动率为9.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7个百分点;二氧化硫处置变动率为25.4%,烟尘处置变动率为20.7%,粉尘处置变动率为27.4%,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8个百分点、13.7个百分点和26.7个百分点。内蒙古工业废水处置变动率低于全国,这说明最终排放量在减少,对环境污染程度降低。而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处置变动率高于全国这说明最终排放量在增加,对环境污染程度呈现上升趋势。
(五)其他情况
2005年,内蒙古能耗低、废物排放少的除交通运输邮电仓储业外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为30.1%,比上年降低1.7个百分点,而同期全国为34.1%,比上年上升1个百分点。这表明内蒙古消耗资源较少、污染环境小的清洁产业发展缓慢,也不利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反映出循环经济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有一定的影响。
此外,还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可再生能源指在生态环境中能重复产生的自然资源,能够循环使用,不断得到补充,不会随着人类的开发利用而日益减少,具有天然的自我再生功能,如水力、潮汐、太阳辐射、风力、海洋能、草木燃烧、热能以及从有机物质及其废物中提取的燃料,如酒精、沼气等。内蒙古在这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如有很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总辐射量在4800~6400兆焦耳/平方米之间。年日照时数为2600~3200小时。内蒙古是我国风能最丰富的省区之一。全区风能资源储量为10.1亿千瓦,其中可开发利用的风能功率为1.01亿千瓦,占全国的39%,居全国首位。内蒙古还有丰富的农作物秸杆、动物资源等都是颇具开发潜力的生物质能源。但是目前,内蒙古对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程度还比较少,发展循环经济的科技水平有待提高。截至2005年底,内蒙古水电和风力发电为15.06亿千瓦时,仅占全部能源生产量的0.08%,。
三、加快内蒙古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
近几年,内蒙古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加快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和环境难以支撑,经济发展也难以为继。内蒙古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区,减少污染排放,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今后要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只有认真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是内蒙古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正确道路,从而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
(一)制定政策法规,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已有的国家及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将强制的外部约束力和企业内在利益的驱动结合起来,明确企业生产者和产品交易者所担负的维护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责任,规定废弃物管理处置的基本原则和做法,通过源头防控,避免和减少废物的产生。加强环保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二是研究制定高耗能、高耗水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完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和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组织修订主要耗能、耗水行业节能、节水设计规范。尽快制订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生态工业园区评价标准,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规范和技术导向目录。要完善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实行产品的绿色标识、能效标识和节能节水认证、环境标志论证制度。
(二)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
内蒙古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行业,占了全社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大头。遏制这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当前宏观调控的紧迫任务。要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加大调控力度。一要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二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落后生产能力是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的源头。淘汰落后产能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要大力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化工、煤炭、造纸、食品等行业落后产能。要积极争取中央对内蒙古节能减排工作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
(三)依靠科技进步,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通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环保专项资金以及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应大力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的开发和推广,鼓励帮助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投入循环经济技术研究,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抓紧制定循环经济技术政策,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技术政策和技术导向目录,对环境与生态工程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拆解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等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的创新活动给予政策倾斜;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推动环境友好技术和循环经济技术成果的转化及运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信息与技术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依靠国内外特别是内蒙古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重点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及回收处理、绿色再制造等技术,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电力、钢铁和有色冶炼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采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
内蒙古发展循环经济的条件与现状分析(2)
发布: 2007-5-17 09:04 | 作者: xiayan.wu | 来源: | 查看: 280次
